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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

2020-09-25 10:49:50 分类:设计资讯 1821 0 0 转载

河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55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9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00名。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情况,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3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2年或3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详见下表。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相关研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具体专业附后)。报考条件为:符合第二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专家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于2020年10月23日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点报名、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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