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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2020-11-06 10:06:21 分类:设计资讯 1905 0 0 转载

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博研究生(直博生)。


一、计划安排
2021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3100人左右,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部分专业可接收直博生,不超过全日制博士招生人数的20%。接收推免生的院系、专业参见推免生专业目录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生专业目录.pdf。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2021年秋季正式开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可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处罚)记录。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准备
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及各院系具体要求的考生,可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
2.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院系要求的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可下载 )参考模板个人自述模板.doc;
3.本科阶段截至目前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院系公示材料(报名时无法在系统提交的,可在教育部系统开放前向院系补交);
5.如申请直博生,须在复试前向院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详见附件2(可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doc);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名);
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非本校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详见附件3(可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
7.正式报名阶段还需在系统上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各高校校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透视、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LT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预报名
为方便考生申请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生及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计划于9月22日−10月9日每天09:00-17:00开放华中科技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 2021年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x)。各院系报名截止时间和具体要求,详见各院系陆续发布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网址:http://hzkj.form.360eol.com/enroll/hust (推荐在电脑上使用 Chrome 或 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该系统为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用于采集预报名考生信息、材料审核、复试组织等。
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夏令营环节已进行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仍需通过预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可不再参加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规定,接收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考核,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参见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
1.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本校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院系审核后,将通知考生参加线下集中复试。
2.其他高校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校外考生原则上不安排线下复试。考生提交申请后,学院根据申请时间分批审核考生信息,并通过手机或邮箱反馈信息。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复试信息。
注:如未通过原报考院系的初审或复试考核,但希望报考我校其他学院的考生,可向原报考院系申请“系统重置”,然后改填其他志愿。
(四)正式报名
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已通过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后续程序
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如最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必须在院系的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志愿。超过时间未正式报名的考生,院系将不能保证其接收计划。
各院系及时根据报名情况,发放复试通知。若超出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复试通知且经电话与考生确认后,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
若院系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2.未参加预报名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及完成后续程序
如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仍有余额,可对未参加预报名的考生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程序同前所述。
(五)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各院系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核各院系确认待录取考生名单,并统一公示后上报。
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要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的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院系要组织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五、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优秀推免生入校后按有关文件通知申请参评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六、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2.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预计于2021年6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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